养狗和不养狗争吵夫妻因养狗问题发生争吵冲
发布时间:2025年02月08日 点击:[4]人次
前几日网络上播放了一个短片,内容是一对小夫妻因为家里养狗不养狗的问题发生了争吵。妻子联想了很多家庭琐事,越想越觉得自己的丈夫太男人主义了,家里什么都要听他的,妻子认为两个人三观不合,生活习惯也不同,这日子真是没有办法过下去了。于是妻子提出离婚,而她可能根本没有想到丈夫当时心里也是非常恼火。丈夫觉得自己的妻子花钱大手大脚不说,家务事不上心,连人都照顾不好还惦记着养狗,再说了,两个人还准备要孩子,这养狗合适吗?于是一气之下,丈夫说:那离就离,谁离开谁不能过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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于是两人就真的一起到民政局去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,最后的画面是两个人各自躲在密闭的空间里嚎啕大哭,脑子里都是对方的好,后悔不已。很多人说,有什么伤心的,后悔了可以再复婚嘛。现实是,一本“离婚证”打破的婚姻,想回到从前谈何容易?!就这样,原本好好的一个小家庭因为一次突如其来的争吵就这样破裂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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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得不说现行的《婚姻法》框架之下,离婚太简单,几乎没有留给冲动的人冷静思考的机会,婚姻显得无比脆弱。而这种冲动离婚导致家庭破碎的情况在现实生活中还并不少见。2021年1月1日《民法典》即将实施,该法典第1077条的规定: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二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,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,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;未申请的,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这样一来势必会很在很大程度上降低冲动导致离婚的可能性。对此,你怎么看?又是否有很多的疑问和困惑呢?欢迎留言评论。